10.31拍卖长乐区两个地块
添加时间:2019/10/20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19年第次拍卖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19]192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 块

编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  让

年  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公开出让起始价(万元)

开竣

工时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9拍-17号

鹤上物流园区、绕城高速连接线西侧、京岭路北侧

总用地面积40995平方米(合61.49亩),实际用地面积37737平方米(合56.61亩)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1.5

≤1.8

 

≤25%

 

≥35%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4500

15000

交地后九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2019拍-18号

猴屿乡张村航猴线北侧

(总用地面积25.51亩,实际用地面积20.65亩)

A地块用地面积9744平方米(计14.62亩),实际用地面积9744平方米(计14.62亩)

 

住宅用地

 

≥1.1

≤1.5

 

 

 

 

≤22%

 

 

 

 

≥35%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1000

3100

交地后九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B地块用地面积4023平方米(计6.03亩),实际用地面积4023平方米(计6.03亩)

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1. 竞买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 保留价和加价幅度

    2019拍-17号地块加价幅度不低于200万元,为100万元的整数倍;2019拍-18号地块加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为10万元的整数倍;上述地块均不设保留价。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2019年1023日至1029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1029日下午4:3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及相关证明文件等,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7楼),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上午10:00,在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行(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7楼“开标室三”)。

六、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全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账号:11051010010027577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2)账号:14020701296001128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市支行

(3)账号:3505016171070966688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4)账号:100056970960010001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5)账号:1319010104001280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乐市支行

  1. 其它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上述出让地块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提供界址明确的现状土地。

    3、成交价款。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4、上述地块拍卖竞价采用限地价、控房价、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方式,即地块设定最高限制价格(溢价率50%),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格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凡接受最高限制价格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每次最低竞价阶梯为配建住宅建筑面积450平方米(户型面积以土地发展中心书面确认的为准),竞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必须是450平方米的整数倍。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000元/平方米回购。配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并由竞得人在竞拍现场,与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双方签订配建协议。

    5、2019拍-17号地块竞得人建设5434平方米的商业店面,按照5040元/平方米销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村集体购买。

    6、2019拍-17号地块竞得人建设30000平方米的安置型商品住房,由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按照2458元/平方米价格予以回购。配建协议范本在出让文件中公示,并由竞得人在拍卖现场,与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双方签订配建协议。

    2019拍-17号地块内配建的安置型商品住房须与商品房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7、上述地块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应同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8、上述地块配建的社区工作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居民养老服务站、居民活动用房、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产权须无偿移交给区政府。

    9、上地块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10、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上述地块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60日内支付。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11、区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销售价格和合同备案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12、上述地块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13、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14、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活动结束后,90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15、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9日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楼7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16、本次拍卖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28810219

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1-28828805、28828812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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